2012年1月1日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屆區議會開始運作的日子,至今三年九個月,又來到要盤點的時候了,雖距新一屆選舉還有個多月時間,但根據《區議會條例》第28條,民政事務總署署長已訂定為公平選舉,這個第四屆區議會將於10月2日的提名期開始日起暫停運作,包括委員會和工作小組會議及活動和計劃,甚至會見市民計劃亦須停止。地政總署亦於提名日前兩星期回收所路邊的橫額位置,預備給候選人使用,所以最近兩星期的路邊將會是最清新的,路邊本該是這樣的嘛!
即將進行選舉的第五屆的區議會選區分界將會自1999年第一屆的荔枝角選區而後分成荔枝角南北兩區之後,再一次進化成荔枝角南中北三分區。新的荔枝角中從第四屆區議會的荔枝角北選區劃出從荔枝角道以南深盛路以北的宇晴軒、昇悅居、泓景臺和一號西九龍四個私人住宅屋苑自成為一個新選區。
究竟社區在過去三年零九個月的發展,以及社區的未來無論由誰人或那個政黨得到區議員之位去發展,走向可該如何,我試從整理現任區議員的兩張掛了近一年的港鐵D隧道海報名,及由8月22日起,在荃灣線往中環月台出現的大型月台廣告(9月5日換了另一張外表相若的,即共掛了近四星期),以「結果論」來作一個分析,從社區的實際需求提供候任人士及熱心社區人士參考。
三款海報共提出18項不同事宜,扣除重覆的實際有11項。但若論「重中之重」,亦當投入資源之大(未知出自區議員營運津貼還是經由政黨資源支付廣告費,因區議員的開支未必完全由公帑以實報實銷形式支出,涉及政黨背景則常有因應情況而透過政黨資源付出),因此我選擇以月台海報的六項事宜來分析,包括5項成功爭取和1項爭取:
a. 成功爭取搬遷臨時家禽市場(8月22日版本)
b. 成功爭取深盛路近Aeon加設按掣式行人過路指示燈(8月22日版本)
c. 成功爭取財委會加快撥款興建興華街西公園(8月22日版本)
d. 成功爭取保留通風口6號地盤減建第一座(8月22日版本)
e. 成功爭取西九龍走廊(四小龍段)鋪設低噪音物輝舒緩車輛噪音滋擾問題 (9月5日新增版本)
f. 爭取荔枝角道行人路加設上蓋免卻日曬雨淋之苦 (9月5日新增版本)
而分析的憑據,是保存了多年的來區內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等工作報告,及2011年候選人的政綱和政府紀錄去追源溯本分析。


(左:從五聯辦到2011年區選、立法會九龍西議員梁美芬、政改投票前的九龍社團單張(以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名義發出與及當區區議員李祺逢的工作報告;右第三屆區議會當區區議員,
立法會九龍西議員黃碧雲及袁海文的工作報告)
立法會九龍西議員黃碧雲及袁海文的工作報告)
a. 成功爭取搬遷臨時家禽市場(分別在8月22日及9月5日版本)
最早可尋的是來自第三屆當區區議員民主黨莊志達的一份「2011年3月至2011年8月工作及社區報告」,當年的記述仍在探討設立永久家禽批發市場和要求制定搬遷時間計劃。而另一份可考的是5聯報(即由第三屆區議會委任議員兼區議會主席陳東、議員羅錦有、黃達東、陳鏡秋及盧永文聯合議員辦事處所刊行的議員通訊),時間不可考,估計約為2011年中印制。當中只有相片一張附大標題「關注家禽批發市場環境衛生問題。其後是現任區議員的當時三份選舉廣告,包括建議遷離本區及改建為狗公園及其他用途。


(五聯辦議員通訊)
翻查資料,2012年之後無論現任區議員或以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相關的工作報告(包括第四屆區議會選舉民主黨候選人黃良喜的政綱亦可尋),政府似仍未有最終時間表發佈。最近期的一次應是第四屆區議會環境及衛生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2015年1月29日,見會議記錄第3至19段: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ssp/doc/2012_2015/tc/committee_meetings_minutes/EHC/EHC_19M(29-01-2015).pdf)。該段議程的主席總結為「19. 主 席 總 結 表 示:(i)禽 流 感 影 響 市 民 的 生 命 安 全,要 求 搬
遷 長 沙 灣 臨 時 家 禽 批 發 市 場 已 經 討 論 多 年 , 政 府 應 該 多 加 關
注;(ii)家 禽 市 場 對 環 境 衞 生 構 成 風 險,所 以 不 應 設 在 民 居 附
近 。 該址若改作 其他用途 , 經 濟 效 益 會 更大; (iii)委員會希
望 政 府 盡 快 提 供 搬 遷 時 間 表 , 並 要 求 局 方 回 應 這 問 題 。」


(第三屆區議會當區區議員莊志達工作報告)
其後在4月30日的立法會新聞公報(連結: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04/30/P201504300632.htm)可找到:
「立法會議員今日(四月三十日)分別與深水埗區議會議員和灣仔區議會議員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和會議室2B舉行會議,就彼此關注的事項進行討論和交換意見。
在與深水埗區議會舉行的會議上,議員討論了搬遷長沙灣臨時家禽批發市場的要求;野鳥問題;重置石硤尾健康院;和呈祥道(近清麗苑/盈暉臺)交通安全及噪音問題,以及美荔道、長沙灣道交界一帶的交通安全問題。是次會議由胡志偉擔任召集人,出席的議員包括馮檢基、林健鋒、黃定光、李慧琼、梁美芬、葉國謙、黃毓民、毛孟靜、姚思榮、陳婉嫻、張超雄、黃碧雲、蔣麗芸和盧偉國。」
在議會層面的可追溯資料至4月30日而止,及至8月16日蘋果日報有一篇關於上水將興建瀝青廠的報導,提及瀝青廠的選址「但20米外就是未來重置長沙灣臨時家禽批發市場的選址。瀝青與家禽為鄰,項目首次闖關時食環署曾指有食物安全風險,漁護署、規劃署亦有保留,否決項目申請。但去年底項目再闖關時部門反對聲音突消失。城規會指項目屬臨時5年性質,不影響家禽市場2021年落成。」(連結: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50816/54093767)
綜合而言,暫未知臨時家禽批發市場在未來6年還有甚麼變數,畢竟到那時已經是第六屆區議會的事(下一次選舉將是2019年底,第六屆即是2020年起那一屆)。而批發市場搬走,那原有用地又如何發展呢?時間回到2014年2月13日的第四屆區議會環境及衛生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當中民協區議員提出搬遷市場討論。規劃署當時回覆民協議員的提問時提出了一份文件,當中提及若批發市場搬離後,興華街兩旁的用地將改為休憩用地,而一幅6200平方米的用地則列為小學(位置在黃克競IVE對面,有關面積資料,則來自另一份區議會文件,為部門就區議會要求羅列區內主要用地發展安排: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ssp/doc/2012_2015/common/dc_meetings_doc/317/SSP_DC-2013_122_Annex_TC.pdf),連結: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ssp/doc/2012_2015/tc/committee_meetings_doc/EHC/5571/SSP_EHC_2014_17_TC.pdf。將批發市場用地如此優待,主要是出於政府將原長沙灣邨(清拆後成高球場的用地)重新發展為2,300個單位的公屋發展,而需要補償的休憩用地而規劃。


六年後的搬遷實屬很長遠的盼望。如六號地盤的發展,第三屆區議會通過不支持發展公屋,換屆後因決定並沒有約束力而變成第四屆支持全力發展。因此,還有多年的變數存在,還望接辦的人能繼續為社區作出監察跟進。
b. 成功爭取深盛路近Aeon加設按掣式行人過路指示燈(8月22日及9月5日版本)
這一組在今年5月8日啟用的交通燈,最早可推移至2006年時任第二屆區議員民主黨莊志達的一份工作報告,那可算是該行人過路處從無到有設立安全島的循序發展。早前也有博文就此討論,為何一個談及過路安全而幾乎一致沒有異議的事情,會出現兩次諮詢?提出建議的區議員在2014年4月10日的交通事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54至70段,連結: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ssp/doc/2012_2015/common/committee_meetings_minutes/TAC/TAC_14M(10-04-2014).pdf)對反對者的微言,可否理性分析找徵結?雖沒有列席該次會議,但透過會議錄音並綜合2013-2014年之間與四小龍屋苑業委會/法團與民政事務處及運輸署的跟進,或從該次交通事務委員會的書面會議記錄未夠全面記錄和反映,但或可在會議錄音13:50-17:16(連結: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ssp/doc/2012_2015/common/committee_meetings_audio/TAC/2872/TAC14Marker03.mp3)作出一個較全面的分析。

根據現任區議會在該段3分鐘左右的發言,未有參與會議者或只可了解工程曾作出兩次諮詢、區議員曾與兩間小學校長及家長聯絡,曾在一至兩天內收到逾千簽名交運輸署,並對於第一次諮詢已通過而又再諮詢認為不合程序等。根據2013年12月民政事務處及運輸署與四小龍業委會/法團會面,當時得知2012年的諮詢只對昇悅居、泓景臺及碧海藍天發出,而未有對宇晴軒進行諮詢,原因是因宇晴軒對出興華街西已有交通燈,因此部門認為無須對宇晴軒作出諮詢。而泓景臺時任業委會亦未曾接觸過任何諮詢或找到曾被諮詢紀錄,而各與會者主要就交通燈諮詢只針對行人層面考慮而缺乏對交通流量和停車場出入的關注,特別是幾個屋苑停車場出口都匯聚在深盛路上。因此運輸署在聽取意見後修訂了第一個諮詢而作出一個新的諮詢(建議中新加入黃格)。那問題的徵結或落在「溝通」的問題上了。若作為區內一項備受關注的項目,區議員只針對學校的諮詢而忽略了對屋苑諮詢,導致在會議錄音內出現「為反對而反對」和「主流意見」的論述,可見無助於事情的討論。再者,逾千簽名的收集活動,又豈會四個屋苑的業主代表組織也不知道?但現實又真的沒有一個會曾知悉簽名活動舉行。


(深盛路行人過路處的第一次進化)
根據現任區議會在該段3分鐘左右的發言,未有參與會議者或只可了解工程曾作出兩次諮詢、區議員曾與兩間小學校長及家長聯絡,曾在一至兩天內收到逾千簽名交運輸署,並對於第一次諮詢已通過而又再諮詢認為不合程序等。根據2013年12月民政事務處及運輸署與四小龍業委會/法團會面,當時得知2012年的諮詢只對昇悅居、泓景臺及碧海藍天發出,而未有對宇晴軒進行諮詢,原因是因宇晴軒對出興華街西已有交通燈,因此部門認為無須對宇晴軒作出諮詢。而泓景臺時任業委會亦未曾接觸過任何諮詢或找到曾被諮詢紀錄,而各與會者主要就交通燈諮詢只針對行人層面考慮而缺乏對交通流量和停車場出入的關注,特別是幾個屋苑停車場出口都匯聚在深盛路上。因此運輸署在聽取意見後修訂了第一個諮詢而作出一個新的諮詢(建議中新加入黃格)。那問題的徵結或落在「溝通」的問題上了。若作為區內一項備受關注的項目,區議員只針對學校的諮詢而忽略了對屋苑諮詢,導致在會議錄音內出現「為反對而反對」和「主流意見」的論述,可見無助於事情的討論。再者,逾千簽名的收集活動,又豈會四個屋苑的業主代表組織也不知道?但現實又真的沒有一個會曾知悉簽名活動舉行。

(深盛路西邊和東邊各有一所小學,一邊人流暢旺,一邊人流稀疏,兩個安全島過路處安全差異何在?)
交通燈工程已經運作,是距9年前的設置行人過路處後的演化,再下一次的演化或許是無縫的四小龍連接,參考中區或沙田區的天橋網絡工程,有一天或可從荔枝角港鐵站全天候連接到南昌站,屆時從四小龍出發到全港很多地方天氣的影響將變成零,但那將會是個很長遠的規劃。作為社區一份子,期盼這個「未來藍圖」能早日實現。
作為曾經參與事件的一份子,對於2014年4月10日交通事務委員會的會議,於會並發言的各派別議員就交通及行人安全兩方面的周全考慮,及時任本區交通事務的運輸署工程師龔慧嫻女士(已調任中環灣仔繞道工程師)對所有反對意見的周全回覆,甚為感謝各人對小區民生事務的關注。
c. 成功爭取財委會加快撥款興建興華街西公園(8月22日及9月5日版本)
這項工程,最早可追溯至第三屆區議會社區事務委員會於2008年3月13日的第二次會議討論而起,及至2009年5月21日的第八次會議再行落實設施安排,亦可追溯至第三屆區議員民主黨莊志達的2009年1月至2010年3月工作及社區報告,當時預計部門進行設計籌劃,可於2013年完成。




(第三屆區議員莊志達的工作報告有關於興華街西公園的記錄)
及至第四屆區議會,無論是當區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層面都在跟進這件事。根據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一份2015年4月的文件,當時民政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資料(連結:http://www.legco.gov.hk/yr14-15/chinese/panels/ha/papers/hacb2-1202-1-c.pdf),請求撥款預算工程費用1 . 22 億元,工程預計在 2016年首季開始,2017年第三季完成。因此,這事是單方面的努力成果還是多方面努力的成果,導致2015年6月30日立法會財務小組工務委員會通過撥款1.22億進行工程,雖有點羅生門,但作為社區一份子,從正向角度不管是誰爭取,只希望及早完工,為區內長者、兒童及竉物受惠,便功德無量。
(規劃署的興華街西公園模擬圖)
d. 成功爭取保留通風口6號地盤減建第一座(8月22日版本及9月5日版本)
有關6號地盤的討論,早前的博文曾詳細分析,考究六號地盤的規劃,可追溯至第三屆區議會將部門由4幢改3幢或將其中一幢與通州街政府綜合大樓互換的兩個計劃也拒絕,並表示除非有更好方案,否則區議會不會再討論六號地盤的規劃大綱(見五聯辦估計為2011年中的通訊)。


(五聯辦的議員通訊,右下兩圖為第三屆區議會最後考慮的兩個部門方案)
2012年區議會換屆,委任議員陳東未有續任,但大部份議員為第三屆議員,而代表獲得本區議席的亦為2008至2009年間四小龍居民組成的六號地盤關注組一員。雖然在新一屆區議會討論時不敵主流意見,當區區議會甚至表達無奈及離場抗議也未可對抗現實。其後2013年房委會因應民意在區內辦了社區工作坊收集意見,當時四小龍及海麗邨的居民也有出席,同時亦有未見背景的深水埗規劃關注組出現,各派別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也有參與跟進。而房屋署亦不斷修改設計,就通風、地積比率、單位數目等作出修改。


(2013年7月9日房委會的社區工作坊報告)
若論當年3幢也不考慮,如今5減1剩4幢,作為社區內居民及一群曾經為社區表達關切的意見的居民,對於這個「成功爭取」非常有所保留。從部門提交區議會的社區內用地發展(連結: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ssp/doc/2012_2015/common/dc_meetings_doc/317/SSP_DC-2013_122_Annex_TC.pdf),社區內已有很多很多公共房屋的發展(見上圖深水埗區用地規劃),在城規會六號地盤、發祥街居屋的相關圖則修訂,共收到3,100份意見,但也不敵時代發展的巨輪無情輾過。或許,一介小民無力改變大環境,但化零為整可爭取最大利益。
e. 成功爭取西九龍走廊(四小龍段)鋪設低噪音物輝舒緩車輛噪音滋擾問題 (9月5日新增版本)
翻查資料,在第三屆區議員民主黨莊志達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工作及社區報告的記述,2006年8月向部門爭取,及至2011年1月才能完成舖設降噪工程,可望降低3分貝。如雞蛋與雞誰先存在的百年爭議,隨時代的進展,西九龍走廊旁的住宅從2003年陸續入伙,從海邊船廠變成高樓大廈的宇晴軒、昇悅居及泓景臺住宅單位長年與道路的噪音拼搏,隨著物料的耗損及科技的演進,任何能夠為社區居民減低噪音污染的爭取都應持續及努力不斷地進行。



(第三屆區議員莊志達的工作報告)
(西九龍走廊近D2 Place外路段)
f. 爭取荔枝角道行人路加設上蓋免卻日曬雨淋之苦 (9月5日新增版本)
翻查第四屆區議會的地區工務工作小組2015年7月20日的文件43/13(連結: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ssp/doc/2012_2015/sc/working_groups_doc/DW/4865/SSP_WG_DW_2015_10_TC.pdf),就「荔枝角道行人路加建上蓋」有很詳細的報告,小組綜合地面公共設施(例如路牌水龍頭)及地下的電纜食水管和光纖等複雜性,似仍需不少時間投入於研究。報告提及2012年8月小組曾討論及擱置該項工程,於是翻查資料,那應是2011年8月由第三屆區議員民主黨莊志達提出的「荔枝角道 822-848 號外行人路上蓋設置工程」(連結: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archive/ssp_d/pdf/dfc/2011/23th%20DFC/SSP_DFC_2011_057_TC.pdf)。相同的工程提議和相同的背景因素,是否可符合部門的程序要求得以繼續爭取?

在這個處境之中,是否應向多年未曾討論的藍海進發?參考政府的「一九八零年或以後落成而須根據地契要求向公眾提供設施及/或休憩空間的私人發展項目」(連結:http://www.landsd.gov.hk/tc/legco/pgicos/Sham%20Shui%20Po%2080_C.pdf),泓景臺地契條文中有「發展項目內的連接點和行人通道,將會連接一條擬建的隧道及毗鄰的荔枝角道行人路。隧道連接點和行人道須 按政府要求興建。由於該擬建隧道未有發展計劃,因此未須興建連接點和行人通 道。發展商已提供銀行擔保書和承諾書,將於接獲要求 時完成有關工程。」查當年昇悅居與港鐵D隧道連接工程亦是因相同的地契條款而展開。當時工程期之中,有一個落後很多的工程點就是荔枝角道過路處的工程部份。當時地面挖掘後,發現很多已存在的纜線及水管與圖則位置不符(包括深度),但最終工程還是得以完成。既根據地契,發展商已提供銀行擔保(金額不詳),而泓景臺第一期入伙至今已12年,那擔保的額度會否因而貶值?而萬一有一天港鐵要求履行地契條款要求興建連接泓景臺的分支通道,會否演化成發展商與小業主間的責任糾紛?因此,及早探索這片藍海,比尋求公帑構建在荔枝角道勵豐中心一段上蓋或更切合利益,並符合程序。再者,在地區工務工作小組文件中顯示另一方面有建議在勵豐中心外建問號式樣避雨亭,在重重疊疊的工作建議下,「荔枝角道行人路上蓋工程」或更寸步難行...
總結

(第三屆區議員莊志達的建議書的工程地點平面圖)
在這個處境之中,是否應向多年未曾討論的藍海進發?參考政府的「一九八零年或以後落成而須根據地契要求向公眾提供設施及/或休憩空間的私人發展項目」(連結:http://www.landsd.gov.hk/tc/legco/pgicos/Sham%20Shui%20Po%2080_C.pdf),泓景臺地契條文中有「發展項目內的連接點和行人通道,將會連接一條擬建的隧道及毗鄰的荔枝角道行人路。隧道連接點和行人道須 按政府要求興建。由於該擬建隧道未有發展計劃,因此未須興建連接點和行人通 道。發展商已提供銀行擔保書和承諾書,將於接獲要求 時完成有關工程。」查當年昇悅居與港鐵D隧道連接工程亦是因相同的地契條款而展開。當時工程期之中,有一個落後很多的工程點就是荔枝角道過路處的工程部份。當時地面挖掘後,發現很多已存在的纜線及水管與圖則位置不符(包括深度),但最終工程還是得以完成。既根據地契,發展商已提供銀行擔保(金額不詳),而泓景臺第一期入伙至今已12年,那擔保的額度會否因而貶值?而萬一有一天港鐵要求履行地契條款要求興建連接泓景臺的分支通道,會否演化成發展商與小業主間的責任糾紛?因此,及早探索這片藍海,比尋求公帑構建在荔枝角道勵豐中心一段上蓋或更切合利益,並符合程序。再者,在地區工務工作小組文件中顯示另一方面有建議在勵豐中心外建問號式樣避雨亭,在重重疊疊的工作建議下,「荔枝角道行人路上蓋工程」或更寸步難行...
總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