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0日

41天的足跡

2011年區議會選舉落幕了,深水埗區議會荔枝角北(F15)選區的結果如下:

1. 黎志良(獨立候選人)得票300(佔有效票9.66%);

2. 譚世傑(人民力量)得票174(佔有效票5.60%);

3. 李祺逢(獨立候選人)得票1312(佔有效票42.25%);

4. 梁昭鴻(獨立候選人)得票334(佔有效票10.76%);及

5. 黃良喜(民主黨)得票985(佔有效票31.72%)。

有效投票3,105張(白票廢票約52張,詳細有得政府公佈),本選區的投票率則達47.76%(3,157/6,610選民人數),全區各區累積投票率38.54%。

就此,本人感謝各位選擇投票的選票,無論票投了給誰,您們都給予了這一次選舉的一分支持。而對於投票予我的選民,很抱歉本人因票數差別勝不了席位,本人希望在未來的日子,無論是在那一個層面,都可繼續作出交流。而在選舉後無論由好友、街坊及投了票的人親口告知就本人在選舉中可表現的不足,例如曝光率不足、欠缺街頭宣傳、籌備時間太短、跟某候選人相當顯得不夠勤力或不敢承諾作全職區議員,以致一些與選舉無關,但關乎屋苑與屋苑之間的舊聞恩怨,本人定必好好檢討,來日無論在屋苑事務,以至社區上,盡我所能從善如流。

這41天的個人選舉經歷,從9月27日晚2小時內在三小龍走訪友好獲取20個有效提名,28日到長沙灣政府合署遞交提名表,10月3日到九展出席選管會主辦的候選人簡介會及抽籤安排,10月10日到油麻地梁顯利社區中心核實選票,然後拿郵寄品到長沙灣郵政署作審批,再將已貼上地址標貼的5千多張郵寄品送到青山道嘉名工廠大廈的郵政署派遞局,到最後11月6日步入荔枝角社區會堂,雖不是漫漫長路唯單獨身影走過,但背後有家人及一群街坊及好友的支持下完成的,實在感激。

總結來說,單獨一人取得的成績不會沾沾自滿,期待經驗加上更周詳的籌備安排,跟街坊好友們一起來爭取更高的成績,昇悅居的口號「你有權要求更高」,對本人或反過來由選民對於我而言,我定當努力去做到。

2011年11月6日

嚴正聲明


本來「選情四」的一篇網誌是本人打算在選舉完結前發出的最後一篇網誌,但昨晚獲友善的街坊告知3號候選人李祺逢先生在泓景臺的5樓平台大堂及多座住宅的電梯大堂張貼了他的競選海報,這涉及對其他候選人的不公平及不平等對待。


在是次選舉以候選人身份與本人所居住的鄰苑泓景臺管理服務中心首次在屋苑管理事務以外交手,本人在10月17日依循泓景臺管理服務中心在9月21日向選舉主任提交的「對於選舉活動的決定通知書」向管理服務中心書面提出請求展示本人的海報及橫額於決定通知書所容許的地方,唯至22日才從郵寄收到申請被拒納。而在23日的電郵追問下,於24日黃昏收到管理服務中心張惠康經理的回覆,表示在10月10日已禁止所有決定通知書所示的安排。本人尊重管理公司,以至業主及業主組織對於任何競選活動安排的決定,對於朝令夕改或以尊重少數業戶的投訴而作出改善,本人作為亦有份參與屋苑管理工作的人亦深表尊重,但對於在選舉過程中所要求的合理的處理,提供最基本的公平及平等對待的安排,本人對於管理服務中心的做法實在感到可恥。而背後以該名候選人為首的業主委員會在給予管理服務中心的指示及具體授權上是否存在利益衝突,本人也深感疑慮。

因此,本人在25日作出了本人至今唯一一個選舉投訴, 而為的是最簡單最基本的「公平及平等對待」原則。可笑是在投訴作出後的26日正午,管理服務中心的張經理便來電說安排有改變了,現可張貼一張海報於1樓電梯大堂,此刻屋苑形象和觀瞻之說又拋諸腦後。

轉眼已是投票日,11月5日晚有街坊告知在下午進出泓景臺時,見到5樓平台大堂和某座大堂張貼了唯獨是3號候選人的海報,向本人詢問為何沒有你那一張,並提供了相片作證。今早本人再收到另一街坊在泓景臺的另一座大堂亦為本人拍了相片作證。本人已將相關的相片轉交正跟進本人25日的投訴的選舉管理委員會作出進一步的跟進,若查明屬實,便可根據選舉指引發出制裁,包括作出遣責聲明。相關的例子可見昨晚的新聞報導關於選舉管理委員會向大圍美林邨的兩幢樓的互助委員會所發出的遣責聲明。


本人作出投訴,以至決定再寫一篇網誌公開本人的投訴,並不為爭取未有投票意向或已決定投某一候選人的選票轉投向本人。在今天選舉過後,泓景臺和泓景臺管理服務中心,仍然會亦不能改變地存在於本人所居住的屋苑隔鄰,而在屋苑管理與業戶組織之間的交流仍會持續,但對於選舉中最簡單及最核心原則「公平及平等對待」被冒犯,本人實認為必須發聲。有些事有些人是見微知著,不為各位信與不信,作為候選人之一反正已忍不住為這最基本的核心原則已被冒犯而作出了投訴!

*荔枝角北(F15)選區另外三位候選人為1號黎志良先生、2號譚世傑先生及5號黃良喜先生。

請注意:各位登入本網誌“Like”/ “讚好”及/或留言,表示支持本人(包括本人的政策及活動)及選舉廣告,目的是為促使或阻礙一名或多於一名候選人在2011年區議會選舉中當選,及/或在本網誌上載或刊登任何訊息,其內容與上述目的相同或相似,則同時表示各位給予本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條所提述的書面同意支持,支持本人(包括本人的政策及活動)及選舉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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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5日

選情(四)


從9月27日晚決定提名參選,轉眼便過了40天,明天便是「11.6」投票的日子。

因見友好街坊們都忙於自己的家庭、子女和事業,於是自己選擇了不打擾他人的方式進行競選活動,凡事親力親為。

在過去兩星期,趁自己上班前後在三小龍附近的街角,還有青山道、昌華街一帶的街角,單人匹馬向區內選民、居民,甚至是途人派出幾百張我的選舉廣告。我很感激你們願意接受那一份設計得不夠精美的選舉廣告,還花了寶貴的時間細看。

在投票日前幾天,流言蜚語、告急訊息、甚至有些潛藏了多年的材料亦都爭相出現。我作為完完全全的獨立候選人亦不能幸免。換個角度看,能夠提起個別選民對候選人的關注,又未嘗不是好事;雖然好事之徒為何選中我,實屬莫明其妙。

就如前述作為一個完全獨立的候選人,我希望透過我跟一群街坊好友最熟悉的網上平台,提醒各位明日「11.6」請積極參與投票,別浪費幾年才有一次的投票權利。而無論你是昇悅居、宇晴軒或泓景臺的選民,又或是任何一位距離於荔枝角社區會堂的投票站頗遠的青山道附近的選民,也請你到投票站投出您的一票,任何一票,都可以投出一分美好的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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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4日

選情(三)


「傳言」— 想不到在這裡默默生活了八年,就著一個區議會選舉,可以為一部份的街坊帶來話題。趁在投票日之前,本人希望藉此讓各位選民及街坊可對本人有更切實的認識,這不為爭取任何一張選票,只為傳言有趣,但也實在無聊。

傳言一:近幾天有街坊,甚至有另一候選人跟我說,有傳言說本人跟1號黎志良先生在宇晴匯的裕滿人家吃飯,有傾有講,更有人猜說是同一路的人。甚至本人原無心參選,到最後一刻才參選,都是黎先生叫我參選的,目的分薄其他參選人的票數。

坦言:首先,本人想告訴大家,裕滿人家我只去過一次飲茶,那是新開業不久時跟太太去的,從此就未有再踏足了!或者,在街坊推介下,兩三星期前,本人曾在裕滿人家的燒味部買過一次飯盒,三個雙拼燒味飯外加半斤叉燒,那是太太、兒子、傭人跟我的午餐,除此以外,本人實在想不到跟黎先生和裕滿人家如何扯上關係。不過,在113日早上,當本人在宇晴軒對面的車行外派發宣傳品,突然有位太太跟我說:「請問你係咪住係七座?」當時,直接的聯想太太所指的應是「宇晴軒的第七座」吧!然後,很坦誠告訴那位太太:「我係住昇悅居第三座的。」這一刻,本人心想,或許黎先生的競選團隊內有一位跟本人外貌相像的人吧?人有相似,但那些看錯了的眼睛,對本人也很不公平吧!至少,本人也有幾張海報貼在幾個屋苑的大堂,這個多星期裡也有在街頭上跟大家碰過面吧!

與跟黎先生的親身見面,是有的,就只一次在10月3日出席選舉管理委員會的候選人簡介會的抽選編號之時,當時五位候選人也都在場啦!
 
說到「有傾有講」,在參與選舉期間,本人跟其餘四位候選人都有交談過,有些情況可能各街坊在路上也親眼見過。本人作為一個候選人,亦為一個選民,亦是一個在這裡居住的人,根本沒有需要分清跟誰和誰話不投機;健談,或通俗一點說「口水多」,認識本人的街坊應該會很清楚。亦誠如本人曾提及過,任何一位當選,日後在區內的事宜上大家也亦會是各方的代表人士,溝通是最基本的東西吧!

無心之說,本人在較早前的網誌也分享過了!給選民最豐富的選擇是本人在928日趕在限期前遞交提名的理由。若說是否有人「叫你參選」,本人可坦誠地跟大家說「有」,那是很久之前,本區區議員莊志達先生所說的,那應是在很多個月之前的事。當時已傳言有兩個屋苑的相關人士會打算出選,所以有一次跟莊議員談區內事,本人問及莊議員可會繼續爭取連任,他反過來建議「不如你來吧!」抱歉,那次本人婉拒了!參選的決定,完完全全是本人的個人決定,而且是匆忙的,因那天已是提名期的最後一天。若然大家在街頭有看到本人在派宣傳單,可會發現只會有我一人?若然是被「指使」出來參選的,這「賣相」又未免太寒酸了吧!起碼,指使者也得請幾個助手來叫陣,讓助手跟旗幡一起分散多處地點派宣傳單。否則,如何去分薄對手的票呢?而且,若傳言是真的話,指使者實在愚蠢吧!根據票源分佈及過去三屆的投票情況,找我助選比找我參選更有利吧?


傳言二:「佢有工作,在海報抱著BB,需要照顧BB,沒那麼多時間……而在(宇晴軒)養狗事件上沒幫過手」

坦言:這是一位養狗人士轉告本人的傳言。首先,本人很高興自行設計和選材的海報宣傳實在收效。小女兒由相片中的二日大,現在已三個月大了。

「時間」—每人無論是勞碌一生或是閒悠一生的都只有一天廿四小時,這是天文歷學家、科學家、偉人也沒能耐再掙多幾小時出來的規限。但時間管理是可能將有限的時間更為好好的利用。

在傳言中,亦包括了街坊將本人跟3號候選人李祺逢先生作比較。李先生在宣傳單張中和候選人簡介中提及是退休人士和承諾在當選後將會為全職區議員。在職工作跟退休人士,其實是毫無分別的,這些都是填寫在「職業」一欄上的描述。在職工作,可視為已將一天中很多的時間都賣了給老闆去換取薪酬,但不等於一整天廿四小時都給賣掉了!退休是人生的一個階段,退休日子的廿四小時亦不等於必然全部都能奉獻出來作為履行區議員職責的,況且政府或選民也沒要求一個區議員是要將一天廿四小時都全拿出來去換取的。

本人多次提及參選是為提供選民豐富的選擇,這在數天前便有一件事驗證出來了。數天前早上閱報,報導說中西區有一位候選人沒有依循「候選人郵遞資料系統(CMLS)使用手冊」的指引在發送給選民的電郵內利用簡單的「bcc(密件副本)方式將選舉廣告發給選民,而是如發送一個普通電郵給朋友般將選民電郵的清單放到「to(收件者)或「cc(副本)裡,卒之引發了違反選舉指引及披露了選民個人資料之嫌而被投訴。估不到,早在閱讀這新聞前一晚,本人已接到有選民就是如此這般地收到其中一位候選人的電郵。本人作為候選人之一,亦有選擇電郵方式向1390個提供了電郵收取選舉廣告的選民發出本人的選舉廣告。作為一個慣用電郵的人,本人已預期在按下「送出」鍵後幾天內會不斷收到一些電郵伺服器回傳收件人不存在,或自動回覆的本人正在放假,又或企業的電郵伺服器回覆此電郵的人已離職,而這還未包括個別親身回覆的支持者或表示拒絕再收到進一步電郵選舉廣告的選民。當每一個自動或手動的回郵在上千人的電郵地址名單中不斷走訪將是如何煩擾。使用手冊上充份地以圖文並茂方式提醒候選人應如何發出電郵。在這事件上,還未計算現在普遍市民也很重視的私隱和個人資料處理的問題和影響。在懂得利用科技跟選民溝通和不懂得利用科技跟選民的溝通也可是選民作出投票決定的因素,為何單一職業的因素就能決斷誰是最佳選擇呢?

至於在宇晴軒的養狗事件上幫不幫過忙,本人對於在屋苑公契或規則的執行上,重理還是重情,本人不會模糊的告訴大家本人重理也重情。在現實中,法例和公契有明文規定,案例也有(例如韻濤居案)。而公契上一般是寫成「獲得經理人的同意」為條件,執行經理人的同意是理,如何行使同意是情,就是這樣。就那一件宇晴軒養狗事件中,本人所知有限,亦從沒有人邀請本人出席,而本人作為鄰苑的管理組織一員,是否在未清楚人家的細節詳情下作出干預,這一點個人就很保留。行使公契及屋苑規則的決定是相關屋苑內部的持權業主們的決定,要不為何規限要業權持有人才能參與屋苑管理組織?

留言:有網上論壇有留言者描述本人為「...自己主席投左佢驚佢仲變本加勵,昇仔個個以為自己係三龍之首,宇仔個個唔洗講...」,對於這個論述,本人特提供一些資料以供各位作客觀評論。

回應: 本人看到那一個留言的第一個反應是「跟上述要說明的因選舉而出現的傳言更加要作出回應」。誰以為自己是三龍之首,請看看相中的信件。是政府部門回覆泓景臺業主委員會李主席的信,就是泓景臺業主委員會李主席向住戶發出的信,例如請住戶收看他接受過的電視訪問、告訴業戶已反映本區差餉加幅過高、建議長沙灣家禽批發市場加建上蓋等等。這些由李主席發給泓景臺業戶的信,為何落到我手中?那是李主席經昇悅居管理處轉發給本人的,沒有附加任何便條說明為何要轉發給本人,但本人作為昇悅居的業主委員會主席身份而多次收到的。本人對於李主席積極關注社區周邊事宜,深表讚許,而李主席亦積極出席我苑的業主周年大會和業主特別大會(抱歉因需主持會議而未有深究李主席是以何身份出席,起碼不是以嘉賓身份而出席的)。但若然是沒有關係的業主組織收到不是指明收件人的鄰里內部由主席以「本人」身份發出的信函,我想請大家也來思考一下,誰是誰非?

抱歉,若以上言論對泓景臺的業戶有何冒犯,請見諒。但這是多年來低調沉實行事的鄰苑業戶希望告訴你們的實情。

香港電台鏗鏘集5月23日的一集:等待安居的日子。本人看後相信李主席接受的訪問,只剩下片末的一個相信由泓景臺高處拍攝的一組鏡頭吧!

*同區的候選人還有2號的譚世傑先生及5號的黃良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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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日

選情(二)


距離「11.6投票日」尚餘數天,各候選人都在加緊競選宣傳活動,本人亦藉此網誌呼籲選區內6,610名選民在投票日踴躍投票。

就著本選區內特殊的選民分佈,九成的選民所報住的主要住址皆在昇悅居、宇晴軒及泓景臺。除了可選擇支持兩位分別有政黨政團背景的候選人外,選民亦可選擇支持居於同一屋苑的候選人,當然各選民亦可依循各候選人的背景履歷,個人的處事作風,是否誠實可信等,作出自己的最佳選擇。

無論是三小龍屋苑的選票,又或是較遠離投票站的長盛豪苑、康利大廈、耀輝大廈的投票,皆足以帶動及改變整個選區內選舉的結果。

在昇悅居居住八年,本人了解到屋苑的業主普遍是重視規則道理的人。本人懇請各位昇仔昇女,為了維護這一份發展多年而來的特性,維護昇悅居作為四小龍中地樞紐的先天地利條件,

請支持及投本人(4號)一票。

而其他對昇悅居的文化不熟悉的選民,本人很高興告訴您,無論當選與否,本人定必保持以守法重規則,處事公正平等,凡事深入了解,絕不以成功爭取為傲,繼續與各位居民及選民在本區一起生活,同經歷,共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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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三)


留言(10月29日): 匿名 Thanks a lot for this great website with a lot of info that I can think well to decide who I should vote. I cannot easily find www for other 4 candidates. Your way using www is really environmental-friendly. I found that you know this district well and quite sincere to hope to serve as a district councillor. It's great! However, apart from two pan-democrat background candidates, I cannot find a little info how you & another two will support universal suffrage (ASAP) or not, and don't know how you will vote & support for "super legislator councillors". As I support pan-democrat, I do want to have another choice (beside another two) who is independent and support universal suffrage and know this district well. See if you can share your political view & commit which side you will vote for? Thanks. 

回應:這一個意見的發表者曾另行以電郵提出相同問題,本人已作電郵簡覆,現特透過網誌作詳細及公開的回覆。

首先,感謝瀏覽本人特為競選而設立的網誌,設立網誌的原因是多年在屋苑及鄰苑的網上論壇遊走,明白到很多年青及上班族的業主,因工作繁忙或忙於照顧家中小孩,也喜歡透過網絡在無時間限制的束縛下瀏覽資訊。而亦如提問者所言,這大大減少了選舉印刷品的印量。

截至目前為止,為參與選舉只印了6,000張宣傳品、35張海報和8幅橫額。而6,000張宣傳品中有5,200多張是貼上由政府提供的選民地址標貼透過郵政署的免費郵遞寄出,而另1,390個選民提供電郵地址的,則全部利用電郵發出選舉廣告。誠如在網誌中曾表述的,本人現在是以一個月前還是一個選民的思維方式去面對選民,以選民的所需所想,作出適切的競選宣傳。

對於政治,本人過往無參與任何政治團體,或曾修讀政治科目。就一些熱門的政治議題,一如平凡市民都是從電視新聞、報章雜誌獲得相關資訊,日常亦偶會與鄰里或同事以「茶餘飯後方式」討論。而就提問者的關注政治取向問題,大致如下:

.支持全面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普選
.不支持立法會功能組別,包括超級區議員議席
.不支持區議會委任議員制

此外,在網絡論壇上,本人發現有如下的意見,本人認為給予正確的觀念。

意見摘自泓景論壇:投左就以後唔洗行過去昇仔,以後要收過路費,商場通道費,仲要俾人話.........一講起就慶。

回應:根據昇悅居的公契,確有條文賦予公契經理人權力就屋苑公共地方提供路權予相鄰的土地通過的情況下可收取費用,但鄰里們所關注的為商場連接通道,由商場業主持有,不為屋苑公共地方的範圍,是完全屬於商場業主的業權範圍內。因此,過路費或通道費之說,實源於對業權及規則的不了解所致。

現況是,商場經營者對於商場的營運,特別是開放時間的安排,基本上都是以營運開支(例如人力、電力(燈光及冷氣)與營運收益(租金的收入)作出平衡取捨。而為商者,包括商場業主及租戶都應深明收益與支出的利害關係。

此外,對於屋苑業戶是否應投予自己所住的屋苑的候選人以維護自己屋苑的利益,或換個角度為抗衡外力以免影響自己的利益,這個想法本人亦認為不為過。但是,在這想法前題下,任何一位持屋苑背景的候選人無論當選與否,皆會出現在選舉過後難於與相鄰屋苑作出溝通和合作。

而本人的參選,旨在讓佔了選區內九成選票的三小龍屋苑有良性的競爭,並非以成王敗寇為結果。無論由誰來當選,在日後能透過緊密的合作溝通,將花了多年來才能輕微趟開的溝通之門能保持開放,才是最正確的態度。雖然,本人對於其中一個屋苑的候選人與管理服務中心在競選期間對其他候選人的不公平及不平等對待,與及該位候選人曾不只一次挑戰鄰苑管理處就選舉活動的安排的手法感得不滿,但幾位與屋苑管理組織相關的候選人其實亦只為屋苑的業主之一,而屋苑組織亦不應及不會為一人所把持的。本人坦誠希望這一次競選,將不因某些人或行為而受到影響,而日後各屋苑間的管理公司、屋苑管理組織及業主間的關係,而可以透過了解將很多紛爭及疑慮掃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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