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10月24日):匿名—綱頁資料精簡, 希望梁昭鴻兄能增修(加)暴(曝)光率,及海報宣傳。
回覆:感謝意見和提點。對於曝光率的問題,因打工仔一名需上班賺人工供樓養兒女,所以能抽出的時間不多。如各位看到海報橫額上的小女兒,那時是出生後第二日,至今還不到三個月大,所以回家便要多點幫手照顧兒女。但本人會盡量在這兩星期內多點在街頭跟各位街坊及選民見面打個招呼。
至於海報宣傳,基於區內特殊的環境,各屋苑對於展示競選宣傳品有嚴格的限制,例如昇悅居和宇晴軒可分別提供各候選人兩張海報張貼。而泓景臺在較早時間向民政事務處呈交了一份相對非常寬鬆的准許,包括可在兩個穿梭升降機大堂及7座大樓的大堂張貼海報、在1樓欄河懸掛橫額和到各座大樓分發傳單,但直至日前我主動提出申請展示海報及橫額要求時,才獲告知在10月10日已禁止一切競選活動,理由是有多名業戶投訴在提名期後發現有5位候選人,如張貼5位候選人的海報及橫額,擔心影響屋苑形象及觀瞻。
及至25日本人就管理服務中心未能以合理方式及合理的時間向包括本人在內的候選人通知改動的安排(特別是從最早的鋪天蓋地式許可到完全禁止)向選舉主任作出了正式的投訴。在26日,本人突接獲泓景臺管理服務中心告知將再開放1樓穿梭升降機大堂供張貼一幅海報。而有關管理服務中心亦在本人查詢商場租戶可否在櫥窗張貼候選人海報後,獲告知應事先獲管理服務中心批准,當晚途經時3間在店外櫥窗貼有某候選人的海報均已除下,以維持對所有候選人的公平及平等的對待。另有3個商戶有張貼某候選人的海報於店內,基於公平及平等對待的原則,本人應可要求有關商戶亦准許張貼本人的海報,本人將容後向相關租戶提出展示海報的請求。而區內的其他單幢物業,因戶數少選民人數亦少,亦未必有完善的管理組織作聯繫,故未有刻意要求給予空間張貼海報。
*留言部份的括號為正字。
其他出現在網上討論區的意見:
意見:係養寵物和非養寵物的住戶平衡方面無乜往績和將來明確的去向
回應:就飼養寵物的取向問題,並非一定是”0”和”1”或非友即敵的取向吧!在本人居住的屋苑內,年前經管理公司與屋苑管理組織商議後制定了一套飼養寵物的守則,沿用至今。在此之前,屋苑內有一狗會,負責人亦有參與屋苑管理組織,經常有參與會議提供意見。
雖偶有缺德業戶輕犯守則,但仍可有效實施維持現行的守則。飼養寵物與否,跟吸煙與否,甚至有不喜歡嬰幼兒的人認為嬰幼兒哭啼也是煩擾的根源的情況相類似,但在鄰里間若能保持包容和堅守規矩的情況下,實無須要有任何以屋苑管理組織之名而行使任何強制取締或強逼另一方要作出遷就忍讓的需要,從而打破了平衡。若然即使有任何改變,在韻濤居的訴訟當中(CACV 21/2011)學習,無論是管理公司、屋苑管理組織及小業主間皆應從合理角度出發,無論是開放或禁止或規管,各方皆應以合理的商議、合理的通知、合理的條件等方法溝通處理,將可免除爭拗,甚至不必要的法律訴訟。
就區議會而言,若有參考相關的會議文件和紀錄,以致一些現屆區議員的工作報告也可得知興華街西的休憩公園規劃已包含寵物公園、小童三輪車場和長者設施。只要公園盡快落成,飼養寵物與非飼養寵物的區內居民,便可多一個空間減少衝突和紛爭的發生,各得其樂。
意見:以為那些人(法團/業委)為屋苑業主爭取權利而來,原來目的只是為了做議員
回應:本人不能代表其他人發表見解或表述心跡,但本人真誠地告訴各位區內街坊及選民一些事實:
.就如本人在簡介中所表述,本人是為「有趣」和能提供區內選民最豐富的選擇而作出參選決定的。因為我在提名期最後一天的參選,造就了今天三個合共佔了選區內九成選民人數的屋苑較量,這有助提升區內選民的投票意慾,從而提升及裨益於日後關於社區事宜的參與度,同時除了相對的政黨的選擇外,亦有豐富的地域內代表參與其中。
.本人早於2004年已參選屋苑的管理組織,唯初次落選。在2006年第二屆選舉時繼續參選,並且當選。從此一直積極參與屋苑的管理事務,而本人所為的,一方面是從個人角度出發的去關心及維護自己所居住的物業單位能否有有效及良好的管理、環境及財政,另一方面作為其中一位小業主,在這裡獲得了一群真摰及友善的鄰里,本人希望從關心及維護個人利益之餘同時為同住昇悅居的小業主向管理公司反映所需及守護大家的權益。兩年任期過去,本人跟同屆的委員全退下來以騰出更多寶貴的機會給昇悅居的小業主參與及認識物業管理,而各人則繼續參與組織下的小組會議繼續提供及反映意見。到2010年第四屆選舉,適逢當時發展商在昇悅居隧道連通路及停車場租金大幅調整的事宜上欺壓住宅小業主,本人於是以最熟悉公契條文及管理運作的小業主身份從投參與管理組織的選舉並有幸成為新一屆管理組織的主席。本人的再次參與管理組織,並不為了今天參選區議會選舉而鋪路,而是為了跟所有受發展商欺壓的昇悅居小業主一起走上與發展商抗爭對奕之路。
.對於區議員的席位,本人的願景是若本人能當選,則可透過區議會的資源,推動更多小業主認識業主的權益,從而維護自身的利益。此外,憑著從事法律行業二十一年的經驗,冀能以個人一直對公平中立及法規的頑固執著,可引領區內四小龍,以至日後的新建成屋苑住宅,可透過區議員的身份作一個中介人的角色,將過去八年各屋苑的淡薄關係和溝通作出改善。
.誠如本人在屋苑內一直敦促會所籌辦聯苑的競技活動,就是源於一份早年與泓景臺第一屆業主委員會苗主席會面時所討論的以體育運動交流促進屋苑溝通的建議。在過去幾年的敦促下,曾舉辦過幾次昇泓之間的乒乓球和羽毛球比賽,唯直至今年中才能成功舉行了一次四小龍聯苑的羽毛球比賽活動,本人期望來年的會所活動計劃能促成更多不同類型的聯苑活動,而這就是本人的固執與堅持。
.本人從不以成功爭取或以成為甚麼代表而獲取成就或名譽為傲。若本人投入處理一件事情,在過程中的參與及獲得一同參與者的讚賞已經是本人的最大成就。或許不熟悉本人的鄰里或選民不相信這是事實,在選舉期間或選舉過後,大家仍會是四小龍的居民,因此本人歡迎各位在今後多與本人接觸親身了解。
.至於是否以區議員的收入及津貼為利而出發,若本人能當選區議員,則本人將難於全職投入現在的工作,甚至可能需離開目前的工作。因履行職務而能獲取收入報酬則是理所當然的,而且作為一個小家庭的一份子,收入還得用作償還按揭與供給家庭開支。
請注意:各位登入本網誌“Like”/ “讚好”及/或留言,表示支持本人(包括本人的政策及活動)及選舉廣告,目的是為促使或阻礙一名或多於一名候選人在2011年區議會選舉中當選,及/或在本網誌上載或刊登任何訊息,其內容與上述目的相同或相似,則同時表示各位給予本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條所提述的書面同意支持,支持本人(包括本人的政策及活動)及選舉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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