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3日

一場好戲:一人分飾多角

2015年9月11日的AM730有一篇《民政署資助區議員僭建辦事處廿年》報導,是關於麗晶花園內一個被揭發僭建的區議員辦事處,本身的用途為屋苑公共休憩處,廿年前改建了租給區議員做辦事處,$3000月租有300多方呎。期間區議員申領津貼去營運這個辦事處,屋苑收取$3000租金的利益。但去年屋宇署清拆令到來,居民才知悉原來係僭建。雖其後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地政總署於是追收歷年共計140萬租金來作抵銷,經業委會出頭還價商議後,最終也要從管理費中支付57萬以取得批准。

吊詭的事來了,業委會出頭為這個有廿年的過錯埋單,還出頭申請豁免使得這個有歷史的議員辦事處能延續下去,但報導亦提及那個區議員當選時是業主委員會的委員,如今更是身兼麗晶花園業委會主席的人。雖他不是第一人使用那個僭建單位,而只是從2000年起(即至今15年)。

在社會工作,難免一人有多重身份角色,但若運用不當,權責不清,就如這則報導所顯露,找數就是整體業主,公道嗎?我可代答:「不公道」,但就如近年連環揭發的圍標和天價大維修一樣,做為業主也不聞不問自已屋苑的事,到頭來才覺醒,雖不代表不能撥亂返正,但原本可制止不發生的事如今發生了,請付出代價囉!

我參加了五屆業主委員會,當了四屆主席,這是我個人一點心得:做個精明的業主,日理萬機沒緊要、家務繁重沒緊要,參加業委會/法團沒興趣不緊要,盡量參加屋苑的業委會/法團管委會下的有關財務和維修的委員會或小組,不去開會但收到第一手資料,「得閒」先睇,那就不易後知後覺而付出代價,何樂而不為呢?

[報導原文:http://www.am730.com.hk/article-28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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