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2013年第六號地盤第四方案 (下稱“新方案”)的意見
對第四屆深水埗區議會的一些意見:
(a) 雖《區議會條例》沒有述明區議會的會議議決對其後屆別的區議會或委員會有約束力,但從居民角度而言,三年前第三屆區議會經聆聽居民聲音後作出維護居民利益及有利地區發展的議決後,於新一屆區議會出現不同的議決結果,特別是第四屆深水埗區議會24名議員中,有17名亦為第三屆的議員,對於第八次會議的議決結果,令居民感到無所適從。
(b) 居民對於區議會第八次會議經三個多小時的討論,亦在主席通融下聽取個別列席居民的意見後所作出的大會議決,居民表示尊重。但在會議前一星期發出會議議程之後,並無區議會或區議員向區內的居民進行諮詢或收集意見工作,以作為會議討論的基礎,這對於居民及選民而言,將對區議會的代表性感得失望。根據2011年區議會選舉及2011年人口普查結果,就富昌、幸福、麗閣、荔枝角南及荔枝角北共5個選區的人口及選民人數就達整個深水埗的25%,居民/選民的意見應受到重視。
因此,建議包括第六號地盤西部所座落的幸福選區的覃德誠議員、東部的富昌選區梁文廣議員、西鄰的荔枝角南選區的黃志勇議員和荔枝角北選區的李祺逢議員,及北鄰的麗閣選區馮檢基議員應共同就第六號地盤的新方案規劃進行簡介及諮詢,並將徵集的意見及諮詢結果代表居民提呈城規會,並就未來發展作出跟進匯報。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