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0日

一份堅持

「倡議六號地盤興建深水埗大會堂」

曾經讓四小龍居民議論紛紛的六號地盤發展計劃,相關政府部份由建議興建四幢公屋發展到修改成三幢,政府並不斷重申將六號地盤發展成公屋的宗旨為配合公屋平均約三年輪候時間為目標。

在過去兩年間,深水埗區議會已透過區議會會議討論政府的修訂建議並收集了區內居民的意見,而結論是不支持政府的修訂建議和認為政府應回應社區多年來的需要,在六號地盤興建低密度的綜合公共設施。其後,政府將有關六號地盤的事宜呈至立法會討論,但無論如何,六號地盤的土地用途在機制上,將最終會由城規會決定。而城規會的組成為包括由行政長官委任的非官方委員及官員組成,而批准分區大綱草圖的決定權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由此可見,若政府一意孤行的話,再多的咨詢和討論也可能最終是徒然的。

從一份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部的有關「西北九龍填海區第六號地盤」的資料便覽(日期:2010129)中,就2010426日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有委員建議將西九龍法院大樓改動到六號地盤之上(有關西九龍法院大樓,將落戶東京街西的地盤),引述並記載了司法機構研究了六號地盤不適合作西九龍法院大樓的原因之一:
第六號地盤的四周為西九龍公路、指定用作貨物裝卸區、批發市場及工業辦公室的一幅大面積土地,以及用作貨運碼頭倉庫的工業大廈。就地盤環境而言,並不適宜用作興建法院大樓。

就以上的環境條件的論述,合理的人還認同六號地盤適合興建2,000個公屋單位,讓數千個輪候多年的市民入住嗎?就該幅在區內僅餘的淨土,何不規劃成配合區內居民需要的設施嗎?發展一個低密度的深水埗大會堂,讓區內居民可在此欣賞日落美景,何樂而不為。

根據六號地盤的發展時間表,規劃大綱已訂於2012年初落實,至2013年初提交發展藍圖。隨著高鐵工程的動工,高鐵的通風大樓與未來發展項目的地基將會隨高鐵工程落實構建,緊接而來的一段日子,無論是區議會或區內居民,已不能再保持靜默或靜觀其變。
政府近月的置安心計劃或日前行政長官施政報告所提出的新居屋計劃,已顯露了政府並非沒有任何可用於興建房屋的資源,難道為了三幢2,000單位的房屋建設便需要與區內民意背馳?

因此,我會倡議:

.六號地盤應當發展成深水埗大會堂,讓區內的居民及鄰近的多年中小學校受惠

政府應修訂城規會條例,加入各區區議會代表,以便有效地討論及廣納涉及各行政地區內的土地運用規劃意見

新一屆深水埗區議會及區內居民應就區內的實際發展需要作出堅持

請注意:各位登入本網誌“Like”/ “讚好”及/或留言,表示支持本人(包括本人的政策及活動)及選舉廣告,目的是為促使或阻礙一名或多於一名候選人在2011年區議會選舉中當選,及/或在本網誌上載或刊登任何訊息,其內容與上述目的相同或相似,則同時表示各位給予本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條所提述的書面同意支持,支持本人(包括本人的政策及活動)及選舉廣告。
Note to all readers to my blog – Please note that your support to me (including support for my policies or activities) and my election advertisement by putting a “Like” sign and/or posting comments on this blog for the purpose of promoting or prejudicing the election of a candidate or candidates at the 2011 District Council Election and/or posting anything carrying the same/similar message on my webpage will at the same time signify your written consent of support to me (including support for my policies or activities) and my election advertisement for the purpose of Section 27 of the Elections (Corrupt and Illegal Conduct) Ordinance.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